序号 | 主要责任 |
1 |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制定学校相关的规划和规章制度。 |
2 | 负责科研工作年度计划的编制、报批和组织实施。 |
3 | 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、立项、过程管理、验收(结题)等管理工作。 |
4 | 负责学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的审查、签订、过程管理、验收(结题)等管理工作。 |
5 | 负责组织科技人才计划的申报和管理工作。 |
6 | 负责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日常管理。 |
7 | 负责学校校级以上科研平台(理工类)的建设规划、申报、验收、考核等管理工作。 |
8 | 负责组织各类科技成果的评审、鉴定、归档,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组织申报等。 |
9 | 负责学校校级研究院的申报、建设与管理。 |
10 | 负责管理学校理工类论文、学术著作、标准等成果,以及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与登记等工作。 |
11 | 负责管理学校理工类学术会议、学术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,负责学校的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以及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。 |
12 | 负责理工类科研统计、档案管理、成果发布等工作,科研评价制度的制定与实施、职称申报业绩审核等工作 |
13 | 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