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 |
主要责任 |
1 |
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高校校友会和基金会工作的政策、制度和规定,制订学校相关的管理制度。 |
2 |
负责全校校友工作的组织部署和协调,承担校友总会秘书处的工作,建立校友信息数据库。 |
3 |
负责与各地区校友组织联系工作,指导各地校友会的建设和发展,协助其开展校友工作,参加各地校友会组织的重大活动。 |
4 |
负责联系各学院校友工作,组织校友联谊活动,收集校友信息资料,采访和宣传优秀校友事迹,征集校友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建议意见。 |
5 |
负责搭建校友交流平台,建设和维护好校友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,定期发送《宁波工程学院校报》等学校通讯材料,增强校友对学校的关注。 |
6 |
负责提供校友服务,做好校友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,负责接待海内外校友来校参观、访学等事宜,促进校友与学校之间的联系、交流和合作。 |
7 |
负责组织校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,做好校友基金的筹措与管理工作。 |
8 |
负责承担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的职责,做好基金会年检、项目核销、召开理事会议等日常工作。 |
9 |
负责协调、管理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工作,做好捐赠项目的组织实施及项目运转的监督与管理工作。 |
10 |
负责挖掘各种社会资源,组织开展筹集资金工作,做好捐赠项目的开发与跟进工作,加强与捐赠人、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。 |
11 |
负责王宽诚教育基金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。 |
12 |
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