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 主要责任
1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,执行上级关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工作的各项规定,开展全日制本科生教育教学与管理。
2 负责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,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。
3 负责组织各院(部)制定和实施专业培养方案、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。 
4 负责专业申报与建设,负责课程建设、教材出版和教材选用工作,负责辅修专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。
5 负责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研究工作,制定并实施全校教育、教学改革计划、目标和措施。 
6 负责各类教学评奖的组织和申报工作。
7 负责教务系统管理、运行以及各类教务数据采集。
8 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。
9 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,协助做好国际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。 
10 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和学评教工作。 
11 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,协助各学院(部)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。
12 负责学校毕业典礼的组织工作,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生迎新、毕业离校工作。 
13 负责教师教学业绩考核、教师教学事故认定、学生考试作弊认定工作。
14 负责教室资源建设规划、调配使用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。
15 协助相关处室开展教学实验的建设与规划、教师培养和各类教学评估与认证工作。
16 负责全校本科生招生编制工作。
17 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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